索引号: | 4311000018/2021-02249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经开区 | 发文日期: | 2021-03-05 12:43 |
名称: | |||
文号 : |
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负责人:唐锐
机构地址:湖南省永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业路
邮编:425000 电话:13789230464 传真:无
邮箱:2861990869@qq.com
网站地址:无
上班时间: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7月1日-9月30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的工作职责和服务内容主要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动员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任务,负责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承担重要会议、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承担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参与拟订消防专项规划,参与起草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落实;负责综合性消防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和执勤备战、训练演练等工作;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指导社会消防救援力量建设;完成党委、管委交办的相关任务。
1.防火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整改火灾隐患,消除消防违法行为,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2.灭火、抢险救援工作。减少火灾危害,抢救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维护公共安全。
3.社会消防宣传培训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4.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督促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保护现场,进行封闭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5.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实行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6.公共聚集场所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对公共聚集场所营业或投入使用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相关要求、是否具备投入使用或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条件。
7.指导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对其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消防安全现状和消防设施设置情况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定期对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开展培训。
8.指导街道、行业部门做好本单位、本行业、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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