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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25/2017-03495 分类:  
发文机关: 经开区 发文日期: 2017-07-27 16:33
名称: 拟批准永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数据”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文号 :    
拟批准永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数据”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2017-07-27 16:33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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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近日拟批准永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数据”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监督,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永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数据”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及报告送审稿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27日—2017年8月7日。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告知:电话:0746-8450610 联系人:武先生 邮编:425000    

通讯地址: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丰工业园总部经济大厦十三楼1303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基本情况

1

永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数据”产业园

永州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丰工业园袁家路和丰泰路、长丰大道交汇处

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数据”产业园建设项目位于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丰工业园袁家路、丰泰路和长丰大道交汇处,总占地面积95230㎡,其中一期用地39853.75㎡、二期用地55376.25㎡;总建筑面积153378㎡(一期建筑面积61578㎡、二期建筑面积91800㎡),总投资98509.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1万元,占总投资的0.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完成大数据产业园主体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以及配套的水、电、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项目的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运输车辆、机械排放的尾气、装修废气等。通过采取洒水、保持地面湿润、废渣及时外运、配置土地滞尘防护网、设置围挡、采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以及运输车辆净车进出场地并实行封闭运输等措施,减少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噪声:项目是封闭式施工,主体建筑及配套设施阶段产生的噪声经过墙体隔音、距离衰减后可有所降低,项目厂界设有砖体围挡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的影响;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污水沉淀池和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冲洗设备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木浇灌;固废:开挖土方与废弃建筑材料,送合法堆场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项目的运营期:废气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通过预留的外置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大于15m;废水:项目区内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空调冷凝水等进入区内雨水收集系统,集中排入区外的雨水管网,办公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接入下河线污水处理厂;噪声: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施原则,对强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厂界布置,选用低噪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和减振设施,加强设备维护;固废:项目危险废物只要是废机油及含油抹布,设置临时的危险废物管理处临时贮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并设加盖垃圾收集桶,每天由专人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拟进驻大数据(云计算中心)项目需另行环评。

 

附件:永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数据”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稿)

 

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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