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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25/2017-03679 分类:  
发文机关: 经开区 发文日期: 2017-08-30 16:16
名称: 拟批准永州市德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m3瓦楞纸板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公示
文号 :    
拟批准永州市德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m3瓦楞纸板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公示
2017-08-30 16:16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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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近日拟批准永州市德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m3瓦楞纸板项目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监督,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永州市德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m3瓦楞纸板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8月30日9月9日。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告知。

联系人:武先生                    

   话:0746-8450610                  邮编:425000

 通讯地址: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丰工业园总部经济大厦十三楼1303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

地点

基本情况

1

年产1万m3瓦楞纸板项目竣工验收

永州市德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省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甸路与珍珠路交叉处西南角

    永州市德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m3瓦楞纸板项目位于湖南省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甸路与珍珠路交叉处西南角,项目总投资1000万,环保投资50万,占总投资比例5.0%,建设规模年产1万m3瓦楞纸板,占地总面积18455.06平方米,主体工程包括1栋厂房、锅炉房、综合楼等。主要建设瓦楞纸板生产线1条。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项目锅炉除尘废水和蒸汽冷凝水进入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放;项目无组织废气进行了SO2、NOx、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监测,结果达到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四个噪声监测点中,昼、夜间厂界噪声最大检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的限值要求;废气中SO2、NOx、颗粒物、林格曼黑度各监测因子结果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验收监测登记卡及专家审查意见建议:通过环保验收。

 

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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