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25/2018-05889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经开区 | 发文日期: | 2018-10-08 1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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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
关于2018年7月1日-9月3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作出的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7月1日—2018年9月30日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10月8日-2018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46-8450610
通讯地址: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丰工业园总部经济大厦1303室
邮 编:425000
2018年7月1日—2018年9月30日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审批决定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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