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18/2020-0114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经开区 | 发文日期: | 2020-07-29 15:54 |
名称: | |||
文号 : |
永州经开区大数据产业园1期A1栋电梯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永州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永州经开区大数据产业园1期A1栋电梯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1、采购项目名称:永州经开区大数据产业园1期A1栋电梯采购项目(第二次)
2、采购代理编号:HNGD2020-YZCG-031
3、采购项目预算:¥1647580.00元
4、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设定最高限价的):¥1647580.00元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永州经开区大数据产业园1期A1栋电梯采购项目(第二次)包括以下内容:
序号 |
包名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采购预算 |
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 |
电梯 |
乘客电梯3台、货梯3台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1647580.00元 |
¥1647580.00元 |
|
1、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只接受国内一线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以上所述近三个月指2020年3月至2020年6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请各投标人于2020 年8月 6 日15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州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网进行网上下载,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 年8月 6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0 年8月 6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部经济大厦(长丰大道与零陵南路交汇处)四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州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七、本项目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企业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永州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长丰工业园潇湘科技创新中心2楼
(3)联系人:陈先生
(4)电话:187074607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东城银座B栋303室
(3)联系人:雷女士
(4)电 话:18774696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