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18/2021-03600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经开区 | 发文日期: | 2021-11-29 14:40 |
名称: | |||
文号 : |
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销号公示
反馈问题 |
省级环保督察曾反馈永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存在游泳、垂钓问题,本次督察发现游泳、垂钓现象依然存在。 |
整改目标 |
及时发现和解决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全面提升饮用水水源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
整改时限 |
2021年12月31日前 |
整改措施 |
1.加强巡查。组建专门巡查工作队伍,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建立巡查工作长效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在明显位置增设标识牌,通告冬泳协会,坚决杜绝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行为。 2. 加大执法力度。开展水面巡查,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劝离游泳、垂钓人员和非法停靠作业船舶,发现可能直接导致影响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违法行为立即进行取证,依法予以制止和查处。 3.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张贴公告、下发告知书、签订承诺书以及电视媒体、网络信息等渠道,正面引导人民群众了解饮用水源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守护好饮用水源保护区,确保饮用水安全。 |
整改完成情况 |
1.加强巡查。我区由仁湾街道、城管分局、农村工作局等部门组建专门巡查工作队伍,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建立巡查工作长效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建立健全工作台账且在明显位置增设标识牌。 2.加大执法力度。开展水面巡查,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劝离游泳、垂钓人员和非法停靠作业船舶,发现可能直接导致影响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违法行为立即进行取证,依法予以制止和查处。 3.加强宣传教育。仁湾街道、区河长办通过张贴公告、下发告知书、签订承诺书以及电视媒体、网络信息等渠道,正面引导人民群众了解饮用水源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守护好饮用水源保护区,确保饮用水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