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18/2022-0461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经开区 | 发文日期: | 2022-08-04 17:22 |
名称: | |||
文号 : |
2022年7月29日下午,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管理办公室和区征地拆迁事务中心共同组织相关部门在科创中心315会议室召开了安置人员资格认定工作联席会议,会议对长丰小学扩建等项目共计18名拟申请人员的安置资格认定进行了审核,现将审议结果公示如下:
一、下列 13名申请人符合安置政策规定,经公示后,若无异议,给予货币安置
(一)长丰小学扩建项目(1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28万元/人
1、陈爱华户1人:陈育归。
(二)潇湘大道北延伸段项目(3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17万元/人
1、周秋良户1人:陈康宁;
2、周西姣户2人:邬琼燕、邬军毅。
(三)135智能产业园项目(1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28万元/人
⠼font face="楷体" >1、周顺林户1人:周顺林。
(四)886亩工业用地项目(1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28万元/人
⠼font face="楷体" >1、李欢户1人:李芯妍。
(五)新田村550亩项目(7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28万元/人
⠼/span>1、李婧户1人:蒋锦程(需出具最后一处房屋承诺书及外调证明,核实无问题后通过);
⠼font face="仿宋_GB2312" >2、唐明秀户4人:李炜、周元飞、李鑫、李怡诺(需核实,无问题后通过);
⠼font face="仿宋_GB2312" >3、李善福户1人:李文娟。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17万元/人
⠼font face="仿宋_GB2312" >1、邓花云户1人:谢玉婷。
二、下列人员暂不审议(4人)
⠼/span>(一)886亩工业用地项目(3人)
安置政策:适用于永政发〔2019〕4号文件
1、 李巧云户3人:李巧云、丁子峻、丁子轩。
(二)新田村550亩项目(1人)
安置政策:适用于永政发〔2019〕4号文件
1、李艳平户1人:黄万豪。
三、下列人员不予通过(1人)
(一)潇湘大道北延伸段项目(1人)
安置政策:适用于永政发〔2013〕28号文件
1、周西姣户1人:邬玲艳(非该被征收户所在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迎广大群众反映和举报拟安置人员的有关情况及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 ⠼/span>
公示期:2022年8月4日至2022年8月10日
受理举报时间:2022年8月4日至2022年8月10日
受理举报单位: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征补办安置股
受理地点:科创中心612室
受理举报电话:15116571188(陈) 15111681532(陶) 17769276935(陈)
受理邮箱:146407383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