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18/2023-0571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经开区 | 发文日期: | 2023-03-15 07: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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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州经开区公开招募2023年度公办职业院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三高四新”战略重点领域和我区经济发展急需、特色领域、重点工程项目的技能人才支撑作用,根据《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增效有关事项的通知》(永人社函〔2023〕9号)通知要求,结合我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公办职业院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限市本级、经开区人社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培训学校(机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范围
承接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两后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强制戒毒人员及社区服刑人员和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的就业技能培训工作,且培训工种在《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内的公办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二、申报条件
1.公办职业院校及在永州市(市本级、经开区人社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培训学校(机构))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职业技能培训办学许可。
2.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具有一定培训规模(不低于300人)。
3.具备开展培训所需的师资团队和场地、设施设备等。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无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三、申报时间
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0日。
四、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需按要求填写《永州经开区2023年度公办职业院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报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
2.申报单位需提供本单位依法设立的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后退回。
3.消防验收证明材料,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相关材料 。
4.申报单位需提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相关工作的支撑资料,主要包括培训的工种、等级、收费标准;培训师资队伍、培训人数及规模;培训机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开展培训的场地、设施设备等相关佐证资料。
5.申报材料需于2023年3月21日前上报区人社事务中心就业服务和人力资源管理室(永州经开区潇湘科技创新中心5楼525室)。
联 系 人:伍林飞
联系电话:13167150802
五、选用程序
(一)审核。区人社事务中心就业服务和人力资源管理室对培训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对其办学资质、学校概况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论证,对申请机构进行实地考察或与负责人进行面谈,出具审核意见。
(二)公布。区人社事务中心召开会议对初步确定拟选用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单进行集体研究,研究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公示、发文,并在政府网站公布。
六、选用有效期
经招募后选用的公办职业院校、民办培训学校在永州经开区可承接2023年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下一年度将重新招募。
附件:永州经开区2023年度公办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申报表
永州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中心
2023年3月14日
附件
永州经开区2023年度公办职业院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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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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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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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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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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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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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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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工种及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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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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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情况 |
(主要包括:目前开展培训的高素质专家、师资团队、工作机制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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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设施设备情况 |
(主要包括:目前开展培训的场地、设施设备、所使用课程教材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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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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