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 复查审请书 | ||||
收文单位: | 市信访局 | 来信时间: | 2019-12-19 | ||
来信类型: | 国土资源 | 办理状态: | 已评议 | ||
来信内容: | 田亩份额,舞弊及侵权,市退办复核诉求三,复查,91.5份田,地起因,1982年分田到户,组按18岁以上为一份劳动力田,年老者及体弱者和未满18岁以下者为半劳动力半份田。组内所有田地和当时现有人口划分计为91.5份,余下0X亩为即动田地出租。1987 年或 1988年第一次组内田地调整,出嫁姑娘有14 ―15人,退出田份至小有十份,死亡有9至10人,退出田份有8份,嫁进入门姑娘4人,新出生小孩约十人。因退出田份多且当时政策需还粮,故退出田份无人领由原户主续种,包即动田在内。2013年分款分配表记录88年老田份为84.5份,2014年分配表记录87年老田份为85份,2018年分款分配表记录老田份为84.5份,后补发两个半份,且李利利,李设等多人均为82,83年出生,沈新荣1991年过世,87或88年老田份分款记录表不实,舞弊在,1982年只分得半份田到记为1份,出嫁和死亡人员因87年退出田份无认领人而续种至94年退出。故,87或88年老田份无据。何不依,承包经营许可证,面面积。2013年5月2日字据,青草铺麻时塘组经群众一致过征收土地钱,2012年以前的经济己分配,后可以再根据情况群众另行协商的分配以下几点情况 ,人口与92份各百分之五十分配,人田各半。独生子女按人口同等再加一半分配。组长家为独生子户,会计家属有三户独生子户,问,独生子女按人口同等再加一半分配征收土地钱有何法据?单身公又该加多小?因2013 年5月2日协议已实施,为该字据上群众的签名及手印组长,会计,出纳应认怎样的责任? 侵权,2014年 7月第二批土地款下拨到组,在镇,村领导和群众的共同监护下定期三月存入工行,三月內为重审计田份纠正错误,因2013年分配有舞弊事实,知情人相互串通排挤出纳划分款项权利,侵权,依老方案列出,详细分配表,扇动不知情民众,请出住村镇领导蒋先光,司法所王晓伟,唐亚安,国土干士杨二生及村支书李艳林于2014年8月中来到出纳家,闹分钱,当时领导说先分下去,后处理。 | ||||
回复单位: | 市经济开发区 | 回复时间: | 2019-12-30 |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区仁湾街道工作的监督! 关于您所提出问题的网帖已收悉,仁湾街道党工委班子非常重视,当即调度安排,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2016年湘江西路项目青草铺村征地是按照永政发[2012]26号和永政发[2013]28文件等相关政策依法依程序征地和补偿的,该村土地征收补偿款到位后由项目指挥部划拨到村账镇代管账户,因当年该组土地款分配方案未定,意见很大,该组未及时将款项分配到各农户,所以一直将款项存在该村村账镇代管账户,直到2018年11月该组群众土地款分配方案拿好后由街道、村委会解除双控后由银行直接转账至各农户私人账户,不存在村干部侵占征地补偿款或利息问题,现该组已落实此问题无异议。 二、处理情况 因当年该组土地款分配方案未定,所以一直将款项存在该村村账镇代管账户,现该组已落实此问题无异议。
永州经开区仁湾街道办事处 2019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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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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